欧盟对我国出口欧盟的甜蜜素发起"反吸收调查"

时间
2005-05-16

据中国医药报讯 据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消息,4月27日,欧委会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公告,决定对我输欧甜蜜素(sodiumcyclamate,CN ex29299000)发起反吸收调查。

欧方曾于2002年12月19日对我输欧甜蜜素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于2004年3月11日做出终裁,我5家应诉企业中有3家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终裁税率从0%~17.6%不等。由于该产品在被征收反倾销税后在欧盟的销售价格仍然呈下降趋势,欧方应相关利害关系方申请发起此次反吸收调查。

链接:何为反吸收?

反倾销案件中的吸收行为是指在采取反倾销措施后,出口商或生产商可能与进口商达成协议,将本应由进口商承担的反倾销税由出口商或生产商来承担,从而继续向进口国倾销出口,使反倾销措施无法达到抵消倾销的目的。

吸收行为的特征是:在采取反倾销措施后,被征收反倾销税的进口产品在进口国的转售价或随后的销售价格应该有相应的变化,但却没有变化或者变化不足。也就是说,构成吸收行为要符合两个条件:1.转售价或随后的销售价格应该有相应的变化;2.转售价或随后的销售价格没有变化或者变化不足。

反吸收就是在符合上述吸收行为条件时,应对出口价格重新评估;如果出口上提出证据表明正常价值发生了变化,同时还要重新评估正常价值。如果经过调查证实确实存在吸收行为,调查机关可以对有关出口商再征收一个反吸收的税率,以抵消吸收行为对反倾销措施的负面影响。

反吸收程序相当于重新开始一次调查,但是其调查范围不包括损害、公共利益,一般集中于调查出口价格。

WTO反倾销协议并未规定反吸收的内容。欧盟制定了反吸收的制度,如果征税后倾销产品在欧盟的售价并未提高,即反倾销措施未起到保护作用,其国内产业可要求再征收一个反吸收的税率。欧盟的反吸收制度实际上属于复审的一种,其目的在于依据WTO反倾销协议第二条“倾销的确定”来重新评估出口价格。目前我国还没有反吸收的相关立法。